<勞保補償-職業性聽力損失篇>


親愛的勞工朋友們,根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四條]特殊作業聽力複檢四級所代表是經醫師評估現場有工作危害因子之暴露者,事業單位應採取危害控制及相關管理措施。而非達到可申請職業病勞保補償!!因此複檢四級不代表您是職業病喔。到底甚麼樣的標準才符合申請勞保補償呢? 請參考下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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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rene 湘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