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勞工在高溫作業可能暴露在熱及非游離輻射之環境下,熱可能因流汗或身體水分、鹽分的失衡,體溫調節機轉之失調,造成勞工之熱中暑、熱衰竭、熱暈厥、熱痙攣等熱誘發之疾病,皮膚因長時間汗漬造成熱紅疹;非游離輻射可能因紅外線、紫外線、可見光之熱效應,造成眼睛角膜、晶狀體的灼傷、變形、影響視力,甚至造成失明。如勞工於操作中須接近黑球溫度五十度以上之高溫灼熱物體者,雇主應供給身體熱防護設備,並教導勞工使用

應依高溫作業環境之指標,綜合溫度熱指數值及作業負荷為輕工作、中度工作、重度工作之不同,

每小時給予十五分鐘、三十分鐘、四十五分鐘不等之休息,調整勞工作息時間比例。

勞工如罹患高血壓、心臟病、內分泌失調、無汗症或腎臟病者,因其身體循環與調節機能較差,

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之規定,雇主亦應隨時注意勞工身體健康狀況並考量醫師之相關建議,

對於工作作適當調配。

由於勞工在高溫作業可能暴露在熱及非游離輻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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